办公室 负责人:易书联 联系电话:3214721
协助局领导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和机关日常工作,制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对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对局党委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督办和检查;负责各类会议组织、综合档案、保密、信访、信息、新闻宣传和后勤管理工作,以及承办文秘、文电、提案办理;负责对中心工作和突发性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提出全县卫生事业发展,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负责机关及二级机构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政工股 负责人:谢小梅 联系电话:3214730
拟订局机关和各医疗单位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和人员编制的管理,指导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工作;研究制订卫生人才发展规划;承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工作和技术工人升级考试定级工作;负责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计划、调动、劳动工资、福利、退休退职、年度考核、人事档案管理及干部任免的有关工作;承办卫生系统各级表彰的推荐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卫生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共青团工作。
医政股 负责人:李大怀 联系电话:3214726
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订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定和服务标准,组织指导分级评审;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和从业许可证制度;实施医务人员服务规范关开展教育工作;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积极推进无偿义务献血;协助县、乡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研究拟订卫生科技规划,拟订基础性研究、重大疾病研究、应用研究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医学科研功关和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负责制订全县卫生系统毕业后教育和继续育规划关组织实施;组织在职医务人员、乡村医生参加不同层次的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组织实施上级制定的中医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依法管理全县中医工作。负责组织医疗市场整顿、医疗纠纷调整和医疗事故处理。
防保法监股 负责人:孙草生 联系电话:3214727
贯彻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规划制订和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卫生行政复议、有关卫生立项认证及卫生行政处罚审批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和措施;承办性病防治机构的审查和卫生许可;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授权发布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名录及疫情;落实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的抽检监测及公共监测;组织实施计划免疫工作;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开展相关防病工作,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发生和蔓廷;研究拟定农村卫生保健、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并指导实施;负责农村防保网络建设和规范,以及防保队伍建设。指导实施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统筹协调、全面实施全民健康教育工作。
计财股 负责人:费春桃 联系电话:3214725
拟定财务管理规范;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全县卫生财务信息统计,年报汇总与分析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的计划、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的监管,组织协调各医疗卫生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与离任审计,协调全县医疗卫生单位的招商引资、财源建设工作;对全县卫生经费提出预算计划,并监督执行;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爱卫办 负责人:谢建设 联系电话:3214732
认真贯彻国家、省爱国卫生条例,拟定爱卫规划并组织初稿与监督检查;协调和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城市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卫生、除“四害”、传染病防治、卫生单位建设、居民区卫生管理和文明卫生县城建设规划以及管理农村改水改厕工作。
纪检监察室 负责人:姚凤鸣 联系电话:3214729
监督检查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本系统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决定、命令的情况;受理对上述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时调查处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负责全系统干职工各类违法违纪案件的调查处理;抓好计划生育的管理和督查工作;参与各医疗卫生单位财务审计工作;协助相关股室对下属单位有关矛盾纠纷的处理;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药品集中采购办 负责人:任三定 联系电话:3214731
负责组织督促全县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实施,规范药品流通渠道
农村卫生工作管理办 负责人:方月华 联系电话:3214735
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定全县农村卫生改革的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医疗单位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血防办 负责人:赵新文 联系电话:3214723
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血防工作的有关政策;研究制定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制定措施,督促实施;组织《湖南省血防条例》的实施工作;做好与水利、农业、林业、畜牧、交通、教育等其它血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共同开展人畜同步化疗、环改灭螺、改水改厕和健康教育工作;负责组织防治工作考核,血防经费的管理,辖区内血防机构、队伍的管理、血防人员的政治和思想教育,县血防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本辖区内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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